机构设置 /

Mechanism setting

国际合作与交流
发布日期:2020-07-03 15:53 发布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16666

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在学院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外事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院外事工作规划、 工作日志、年度计划、年终总结;接待外事来访。

二、负责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 派遣、教育管理工作;办理出国访问、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各类出国人员的审查、申报手续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来校工作的长期、短期专家和外教教师的挑选、聘请、接待、办理外教教师在华的居留证、外国专家证,拟定聘认合同、教学安排、工资发放及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国外高校、企业的联系工作,开辟对外交流渠道、负责科技、教育交流项目的申报,执行校际交流协议。

五、外事科技档案、文书档案和海外留学人员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六、 负责外事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 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