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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7-03 15:54 发布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21659

1、在分管院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招生及就业指导。

2、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编报工作方案。

3、做好一年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方案。

4、负责各种招生宣传材料的编制、邮寄工作。

5、更新、维护招生宣传上学院网页工作。

6、组织、接待有关合作单位、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参观来访、咨询等工作。。

7、负责制订宣传计划及派出宣传干部的培训。组织并参加有关省、市高校招生办举办的高考填报志愿咨询会。

8、负责《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录取通知书》的修改、印制工作。

9、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项准备工作。

10、负责各省远程网上录取的组织、管理、录取工作。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完成招生任务。

12、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13、负责招生录取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4、收集各省新生录取名册,及时作好新生档案的移交工作。

15、建立新生信息数据库,作好新生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

16、负责统计我院在各省的录取分数线、总结本年度的招生情况,并向院领导、各系部通报。

17、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册的档案整理及移交工作。保管和使用好本单位公章。

18、探索和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了解就业信息,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组织供需见面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19、开展择业教育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服务工作。

20、认真组织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工作。

21、做好招生就业咨询服务工作。

2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招就办电话:0792-3053666 、 30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