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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7-03 15:54 发布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16948

学工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学生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

3、建立健全大学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5、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协助学院安稳办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6、做好每年的迎新、军训、入学教育和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7、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发放。负责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状况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全院的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比工作。

10、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文明化程度和道德素养。

11 、积极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全院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

12 、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作。13 、负责党、团建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抓好学生各项活动。

14、负责做好班主任的考勤以及学生到课率检查统计工作。

15、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做好毕业推荐就业的统计、联络和资料审核工作。

16、做好学生假期车票的登记与购买。

17、做好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工作。

18、完成党委和分管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学工处电话:0792-305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