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宿舍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一、学生公寓发生被盗或遗失案件:
1、首先由被盗人报告宿管员,宿管员应立即报告宿管科和学院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
2、被盗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宿管员和学院保卫处应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积极提供有效的线索。
3、案件发生后,宿管科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并将破案过程随时反馈科长。
二、学生公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1、首先由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员,宿管员应立即报告宿管科和保卫处、学工处。
2、公寓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控制场面、防止事态扩大。
3、如果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本着“先救人,再处理”的原则,尽力减小伤害程度。
4、当事人及公寓所有工作人员和学院保卫处应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积极提供线索。
5、公寓工作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和教育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
三、学生公寓发生起哄事件:
1、学生公寓发生起哄时,宿管科辅导员、宿管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宿管科、保卫处和学工处报告,并控制局面。
2、宿管科辅导员、宿管员及时组织学生干部,发现为首起哄者或寝室,摸清带头起哄学生,有效控制场面。
3、宿管科辅导员、宿管员应迅速通知所在楼栋的班导,到自己班级所在寝室查房,防止跟风起哄。
4、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和教育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
5、对为首起哄的学生报送学工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生公寓发生重大疾病或伤害:
1、学生公寓发生重大疾病或伤害(如醉酒、摔伤等),先由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员,然后宿管员应迅速报告校医务所或校园,
3058110。迅速将患者送往校医务室。如遇特殊情况,应迅速拨打120急救。
2、宿管科辅导员、宿管员应迅速向宿管科和学工处报告,有宿管科通知其他相关人员赶往医院。
三、学生公寓发生重大火灾:
1、发生火情、如果火源不大,应一边扑救,一边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2、发生重大火情,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应迅速拨打保卫处消防办报警,并迅速向宿管处报告。
3、生活辅导员协助宿管员拉闸,切断宿舍总电源,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撤离寝室,确保人身安全,如是夜间应考虑照明。
4、报警后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做好学生疏散和稳定工作。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组织学生有序疏散,严防发生践踏事故。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宿管科
201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