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我院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组织保证和重要机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规定》(赣教社政字[2006]38号)精神,2011年3月对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我院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两个〈规定〉的精神,在原有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学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学工处组织全院学生管理干部、学生辅导员先后多次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并通过“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坛”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学习和交流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全院领导、老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高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制定《规定》和《意见》实施细则。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深入蓬勃发展,不仅对职业院校的学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学院党支部在对中央16号文件、教育部令第24号和江西省颁布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规定,明确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从而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院辅导员队伍受院党支部和院行政的双重领导,由学工处统管,所在系部分管。院党支部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生工作,同时监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辅导员、学工干事工作职责》、《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学生思想政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条例(试行)》等系列制度,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起到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措施有力,辅导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中央16号文件及教育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发布以来,我院在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等方面采取了较为有效的措施,有力地加强和促进了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
1、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选聘辅导员。我院现有在校生人1286,共配备有12名专职辅导员,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8人,兼职辅导员4人,在辅导员人数的配备按照1:120-150的比例,高于国家1:200的规定。辅导员的选聘在学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职辅导员的选聘标准、程序。我校在选聘学生辅导员工作中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在选聘标准上注重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学历要求、外语要求,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热爱学生工作,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专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较强。选聘程序:公开招聘,面试材料审核→学工处面试→分管院领导复试→院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学工处试用→签订聘用合同。
(2)、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学生教育管理和专业指导相结合的精干、敬业的辅导员队伍。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不失为有效之举。年轻人有朝气、有活力、有创意、与学生兴趣爱好相投和年龄差距小,有共同语言等优势,但同时他们也有诸如缺乏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吃苦耐劳意志品质还需进一步锤炼等不足。因此,我院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中老年辅导员所体现出的优良品质给了年轻辅导员榜样的力量,他们的丰富经验和阅历对年轻辅导员的工作起到了“老带新、传帮带”的示范引领作用。
2、切实注重辅导员的培养与发展。不断加强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随着学院的不断发展,对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辅导员不仅要有广泛的学识,而且还要有高尚的人格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我院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辅导员参加校内和校外各种形式的培训和锻炼,以“坚持业务口径与培训内容相结合”和“坚持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来培养辅导员。如,在学院人事部门的组织下,新进辅导员参加学院举办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对新上岗的学生辅导员,除了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外,还要进行工作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我院还不定期地、有目的地组织辅导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并派出部分辅导员到优秀兄弟院校学习和取经,学院按上级要求,选派辅导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辅导员业务培训班”学习,从而更好地掌握先进的学生管理经验和工作方式,学习辅导员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不断增强辅导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重视辅导员的持续发展,确保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辅导员的持续发展问题,是安定辅导员工作情绪的基本保证,也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稳步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促进辅导员队伍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的成长与培养,按照《规定》要求,把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到学院的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职称评定同等待遇,并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提高学历。学院依据工作实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有一定经验的辅导员承担“邓小平理论”、“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这样提高了辅导员的素质,为辅导员今后的成长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学院也非常重视辅导员老师的政治、生活待遇和政治上的进步。目前,我院专职辅导员副处1人,正科1人,副科2人,以及其他专职辅导员,都能享受相应级别行政待遇,并为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我院部分优秀专职辅导员同时兼任了学院、系团的书记,增强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充分发挥了共青团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对优秀的辅导员,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其入党,2010年在全院新发展的党员中,专职辅导员占35%。2011年又有4名专职辅导员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在辅导员的长远发展问题上,学院把辅导员作为学院各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去年我院有2名专职辅导员被提拔到处、科级领导岗位。目前,我院党务部门、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等大部分处、科室的领导和骨干都曾从事或正从事辅导员工作。
4、创新方法,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要求和支持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人际交往、恋爱交友、就业择业,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的自我形象、完善人格,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个人人身安全教育;加强班级在重大政治事件期间和政治敏感期间的安全稳定教育,保证学生正确的政治方向。2011年3月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了“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学风建设月”活动。通过开展“四·三工程”、〔即: “三爱”(爱国修身、爱岗立业、爱校求知)、“三学”(学算账、学感恩、学做人)、“三早”(早起床、早读书、早锻炼)、“三按时”(按时早操、按时上课、按时自习)〕活动,建设优良学风,并持之以恒,为建设优良学风、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奠定扎实基础。
同时,对辅导员具体工作提出了量化标准,在辅导员当中实行“六个一”和“四个一”工程。在工作中做到“六个一”即:每天至少找一名学生谈心、每周随堂听课一次、每周到学生宿舍走访一次、每天与学生共同上早操一次、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每月每班召开一次学生班会,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在学习中做到“四个一”:即,每天记一篇工作日志、每月写一篇工作体会、每学期阅读一本有关学生工作的书籍、每学年发表一篇有关学生工作的论文。通过对辅导员具体而又可以量化的工作标准,让辅导员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同时对学生也是一种情感教育,让学生充分信任辅导员,使辅导员既是老师,又是朋友,可以提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不断完善管理与考核,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发展
1、我院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管理与考核的制度建设,自觉按照《规定》精神,制定了《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和《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班级考核方案》,《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资调整办法(试行)》等管理,考核规定。由学生评议、系部考核、学院考核三部分构成,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工资收入等挂钩。辅导员管理考核体制实行“条块结合”,建立学院、系部双重考核机制,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工处、团委、系部负责。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与考核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我院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2、逐步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部,江西省印发的《规定》要求,普通高校要鼓励、支持辅导员安心本职工作,使他们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面对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我们认识到,我们的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在以往实践型辅导员团队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辅导员团队;要建立一套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提高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辅导员团队。在“高进、严管、精育、优出”四个关键环节上构建长效机制,是当前和今后我院辅导员建设所要坚持和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我们就可以有效地提升辅导员的政治素质,有效地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有效地提高学生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存在的难点问题及产生原因
1、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方面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提高。我院在辅导员的培训、培养、考核、奖惩、表彰、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由于学院成立时间较短,基础还比较薄弱,辅导员队伍建设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专职辅导员上课教学人数不多,面还不广。我院专职辅导员大多比较年轻,或毕业时间不长,或学历不高,还不具备授课能力,有些教学能力较薄弱,有待提高。目前,学校组织辅导员进行提高学历,、能力、教学水平的培养,进行集体备课,聘请思政专业老师开展教学指导,不断提升辅导员的任课能力,
3、全员育人的氛围、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需要全校各部门教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辅导员“孤军奋战”肯定事倍功半。学校在不断探索全员育人的机制,目前我校全员育人的氛围在形成中,学校借助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机制的推行来营造全员育人的氛围,但在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方面还有待形成合力,育人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需要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齐心共管,才能使这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4、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研究的意识、能力有待提高,学生工作研究项目的数量、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辅导员工作大部分时间精力分配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开展工作研究上比较欠缺,辅导员发表论文和开展科学研究还有待提高,学生工作研究项目的着眼点和立意不高,研究的质量和数量都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学校不断鼓励辅导员参与学校各类课题研究,同时让有经验的辅导员带年轻的辅导员开展课题研究,逐步提升辅导员开展研究的能力。
四、贯彻落实《规定》的建议
当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感到,要始终保持辅导员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优势地位,确保工作富有实效,就必须加强学习、培训和提高。我院起步较晚,在辅导员培训和工作理论水平提高方面还有较大的空间,恳请省厅多给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关怀和指导,并提供更多的辅导员培训机会。此外,也希望省委教育工委,省厅出台更加具体的文件,切实保障辅导员的最低工作待遇,尤其是政治待遇,并抓好落实,确保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总之,教育部,省厅两个《规定》的发布,是我们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今后,我院一如既往地将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学院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不断开拓新渠道、探索新做法,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力实施者和有效创新者,努力开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