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
1、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院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2、辅导员工资改革以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工作要求为依据,结合辅导员的工作对其薪酬进行量化和分解。
3、辅导员工资改革增加了班级量化考核的内容,使其薪酬与班级管理的效果相结合。
4、工资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原则。
5)、坚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工作原则。
6)、坚持考评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
5、本办法适用于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学工处专职辅导员。
二、结构工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带班工资、全勤工资
班级考核工资等。
学工处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