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 /

Dormitory management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寝室文明公约

来源:0 发表时间:2019-09-10 00:00:00 浏览次数:36037

寝室宗旨:遵守规则,服务学习

寝室文化建设:学习为主,和谐共进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和谐、文明、团结的寝室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寝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仅对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栋        寝室同学的寝室生活以及在寝室范围内的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

第三条  寝室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宽容谦让、互相尊重、以诚相待,共同为实现本公约之宗旨而共同努力。

第二章  安全

第四条  注意用电安全,杜绝火灾隐患。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或焚烧物品)、违规电器、各种灶具以及其他违规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  提高防范意识,保证财产安全,做好防盗防骗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寝室钥匙不随意转借他人,寝室无人或休息时应当关好门窗,最后走的同学注意锁门,冬天注意关窗,夏天注意通风。做到人走灯灭,夏天注意关电扇/空调。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宿管员、辅导员或保卫处报告。

第六条  严禁夜不归宿,晚上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当及时告之室友;发现室友未按时回到寝室,应当及时联系,必要时报告辅导员和宿管员;寝室不得留宿除寝室成员外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不打架、赌博、吸烟、酗酒、夜不归宿,维护校园的生活秩序和安定。

第八条  文明使用家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拉电线,不私接电源;严禁男女互窜、留宿等。

第三章   休息

第九条  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每位寝室成员都有享有休息的权利和承担保证他人休息权利的义务。

第十条  休息时间不大声喧哗,为他人和自己创造良好、安静的休息环境;

第四章   卫生

第十一章宿舍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泥迹、痰迹,积水和杂物并实行垃圾袋装化;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不良张贴,无蜘蛛网;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无破损、无灰尘;摆设:床铺、桌面、地面摆放整齐;卫生间:无堵塞,无恶臭、无积水、干净整洁;床下:无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

第十二章不向窗外、走廊倒水和乱扔、乱倒垃圾,出门拔出电器插件并关闭电源,不擅自换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