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宗旨:打造星级宿舍
宿舍文化建设:高尚情操,和谐共进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对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营造和谐、文明、团结的宿舍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 学生在宿舍生活以及在宿舍范围内的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
第二条:宿舍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宽容谦让、互相尊重、以诚相待,共同遵守本规定而共同努力。
第三条:宿舍实行财产责任承包制,以宿舍为单位,责任到每一位学生,签订宿舍财产承诺书。
第二章 安全
第一条:注意用电安全,杜绝火灾隐患。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或焚烧物品)、违规电器、各种灶具以及其他违规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条:提高防范意识,保证财产安全,做好防盗防骗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宿舍钥匙不随意转借他人,寝室无人或休息时应当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灯灭,关掉电器设备。
第四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应及时向宿管员、辅导员或保卫处报告。
第五条:严禁夜不归宿、晚归,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必要时报告辅导员和宿管员。
第六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不打架、赌博、吸烟、酗酒,维护校园的生活秩序和安定。
第七条 文明使用家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拉电线,不私接电源;严禁男女互窜、留宿等。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内经商,开设小卖部,若发现罚款1000元,没收全部商品。
第三章 休息
第一条: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每位宿舍成员都有享有休息的权利和承担保证他人休息权利的义务。
第二条:休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为他人和自己创造良好、安静的休息环境;
第四章 卫生
第一条:宿舍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泥迹、痰迹,积水和杂物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第二条: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不良张贴,无蜘蛛网;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无破损、无灰尘。
第三条:摆设,床铺、桌面、地面鞋袜摆放整齐。
第四条:卫生间,无堵塞,无恶臭、无积水、干净整洁。
第五条:不向窗外、走廊倒水和乱扔、乱倒垃圾,出门拔出电器插件并关闭电源,不擅自换门锁。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规定自2019年5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