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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毕业生,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快来Get~

来源:0 发表时间:2024-11-17 18:29:18 浏览次数:80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支持毕业生自主登记毕业去向及签约信息、档案转递信息。为方便毕业生更好地使用登记系统相关功能,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1.毕业生登录  



①微信公众号登录

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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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登录)


②学信网账号登陆

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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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登录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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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登录)



 2.选择功能模块 



毕业生确认基本信息无误提交后,进入选择功能模块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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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功能模块)



 3.毕业去向填报 



点击“毕业去向填报”进入主界面,主界面分为去向填报和登记记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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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填报主界面)

①签就业协议书就业

对于需签三方协议。即选择“签就业协议书就业”,请参照以下说明:

【注意】:

1.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确认签约方式,是由用人单位发起签约邀请进行线上签约,还是由毕业生自行向学校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进行线下签约。择其一即可。

2.以上两种签约方式,均需提交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毕业生需主动联系辅导员告知签约意向,由辅导员反馈给所在教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办理就业签约审核,由教学院审核完毕后,招生就业处将进行最终审核。同学可通过主界面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

情形一

与用人单位线上签约(网签)

线上签约流程:用人单位发起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线上签约完成。(需要单位已经在去向登记系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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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签约流程图)

01

用人单位需先通过去向登记系统邀请毕业生签约,毕业生主界面会显示用人单位发起的签约邀请条目(见下图),点击该条目可查看详细的单位及签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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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邀约

02

毕业生回应(接受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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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毕业生应约


03

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


审核通过,则签约成功,毕业生可查看、下载电子就业协议书。若审核不通过,则签约失败。如仍需签约,则需根据失败原因协商一致,由单位重新发起签约邀请,再次进行签约流程。

情形二

申请就业协议线下签约

线下签约流程:毕业生申请并填写就业协议信息→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协议审核通过,生成电子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下载打印电子就业协议书→单位、教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由毕业生回传电子就业协议书图像→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签约审核通过→线下签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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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签约流程图

01

毕业生在线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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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线下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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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就业协议信息

如果毕业生提交后发现就业协议信息有误,在教学院审核之前,毕业生点击“撤回修改”,撤回后重新编辑就业协议信息再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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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修改)

02

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信息


若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毕业生主界面对应条目状态显示为“就业协议审核通过”,点击进入可下载就业协议书。

若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退回修改,毕业生主界面对应条目状态显示为“协议审核待提交(老师退回)”,需根据退回修改原因修改就业协议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若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主界面对应条目状态显示为“就业协议审核不通过”。此时毕业生的就业协议申请直接作废,毕业生需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填写就业协议信息后,提交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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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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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修改就业协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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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回传电子就业协议书)

03

下载回传协议书


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后,毕业生下载打印就业协议书,联系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院系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加盖“教学院公章”,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三个章完成后,回传就业协议书图像提交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审核。

盖章业务办理地点


(1) “教学院公章”—联系所在教学院

(2)“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

04

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签约审核


回传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图像后,将交由教学院和招生就业处进行签约审核。若审核通过,则签约完成;若退回修改,则毕业生需根据退回意见重新回传就业协议书图像;若审核不通过,则线下签约申请直接作废,毕业生需重新在线填写就业协议信息提交审核。


②其他毕业去向信息登记

此功能适用于需登记其他形式就业、升学等毕业去向信息的毕业生。其他毕业去向信息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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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通过登记系统选择毕业去向类型,登记去向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学校(院系)审核通过后,完成毕业去向信息登记。

01

其他形式就业


适用对象:包括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提供公招接收函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定向/委培毕业去向补充登记、自由职业、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应征义务兵、自主创业、部队招收军士或文职人员、医学规培生、国际组织任职、出国出境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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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提供合同前两页与尾页,包含公司公章。

提供公招接收函就业:提供录用接收函、公示材料,内容完整,包含单位公章。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说明自身就业类型,提供相关聘用证明及收入流水。

应征义务兵:前往当地武装部开具相关证明函,需包含本人姓名及部门名称。

出国出境就业:提供相关公司的录取offer截图,需包含本人姓名以及公司名称。

自由职业:需提供本人手写自由职业申请书,提供银行相关收入流水,工资须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地方基层项目:提供地方相关录用名单,包含地方名称及本人姓名。

02

升学


适用对象:包括境内升学、境外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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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学校开具证明函或线上学校官网公示名单,包含学校名称及本人姓名。



 温馨提示 



补登、解约等其他内容,可以参考附件: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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