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宣教工作站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宣教员、文员各一名 。具体要求如下:
01 宣教员招聘条件 招聘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中专(含)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 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从事专题编导、新闻采访(编辑)、微信编辑、栏目策划等相关工作;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较强的策划、采编、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会开车优先录取。 薪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实际能力具体面谈。 3、工作环境好、双休、五险一金、交通便利、有年假。 应聘方式: 1.有意者,请填好应聘登记表并将简历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至2677137110@qq.com, 并写上联系地址、电话,如有视频材料,请一并发送或投递。对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进行面试与笔试。 2.联系人:刘女士 3.联系电话:0791-83979119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国体大道333号国际体育中心1号通道大院消防大队 02 文员招聘条件 招聘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男,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从事过相关工作,有文字写作、公文排版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条件: 1、应符合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文职工作的; 工作职责: 1、按规定接收上级文件、传阅传签、分发办理,按规定书写会议纪要; 2、负责文件排版、印制、收集、归档整理; 3、负责机关文件、移动介质、办公电脑机要保密工作; 4、配合办公室一般日常事务处理,协助一般性文稿起草; 聘后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实际能力具体面谈; 3、单位提供工作餐,并统一提供工作制服。工作地点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728号,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上班期间服从消防救援大队军事化管理; 应聘方式: 1、有意者,请填好应聘登记表并将简历及学历证书、发至2658435330@qq.com,并写上联系地址、电话。对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进行面试与笔试。 2、联系人:顾先生 3、联系电话:13036204119(微信同号)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777号丽景路消防救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