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
一、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
在全国高校推广创业导师制,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允许大学 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二、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
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 业项目。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在签证、出入境、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落户、永久居留、子女入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2.《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 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府发〔2018〕41 号)
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大专以上学 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 职业资格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 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 50 万元贷款额度、全贴息政策;对合伙人员或组织 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 90 万元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 15 万元额度进行贴息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 300 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里现行政策 贴息,鼓励各地对 300 万元至 600 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因此而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
3.《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 号)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标准从 2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2015〕36 号),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 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 发〔2015〕36 号)
一、资助优秀创业项目。鼓励举办各种类型创业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可对获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各地可推荐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建立项目库,并给予重点扶持,所需资金由就业资金统筹安排。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20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10万元。对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鼓励各种创投基金给予扶持。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 号)
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 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 12个月),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人均 1000~1600 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6. 《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64 号)
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 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 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渠道: 各地区税务部门。
二、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 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7.《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
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高职3~6年,本科4~7年),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 休学创新创业。
8.《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赣府厅发 [2019J 12号)
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赣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 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根据国家进度,尽早 实现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申请加注"创 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注册企业的,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和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9.《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赣发〔2016〕5号)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全面推动我省各类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大选拔资助力度,向高校、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员倾斜。加快教育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将创新理念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开展高职本科、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模式试点,推动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创新人才培训机构,培养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
10.《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3号)
组织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不断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纳入其中。要依托技工院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培训项目(工种),为有培训愿望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发等,鼓励一批规模较大、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并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