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时间安排
从2013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6月费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毕业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文化及年龄要求
男兵征集对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 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当年12月31日以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周岁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课放宽到22周岁。
义务兵优待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有以下待遇;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役现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5)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大学生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验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以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士兵还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保留入学资格
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国家对应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选取军官
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主要政策有:
(1)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役且符合岗位编制的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报考军校、保送、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