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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来源:0 发表时间:2016-05-17 00:00:00 浏览次数:8558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新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3、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三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的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审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中国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学院学工处电话0792-3058069、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省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