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注册报到率复查(实名注册)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日—11月22日
二、核查对象
1.2017级普通专科学生;
2.2015级专升本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核查流程
学生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学生可直接登入,并对本人学籍信息进行严格逐项审核,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二)学籍信息截图存档
1.学生核查完学籍信息后,须将学籍信息截图,并保存为JPG图片格式;
2.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班主任存档;
3.班主任收齐汇总后,再提交学院存档、备查。
(三)有误信息反馈
若信息核查有误,请填写“附件2:****学院学籍信息修改申请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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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有误信息 |
需提交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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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 |
1.就读专业缴费发票 2.学生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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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姓名 |
1.户口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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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族 |
1.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 2.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
高考报名登记表可在学校档案馆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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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号 |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1.各学院按附件2、3格式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工作,经学工副院长审批签字后,于11月22日下班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学籍科胡老师处,联系电话:07912-3058300,邮箱:2061396546@qq.com;
2.提交学籍信息修改申请的学院,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以申请表中顺序一致。
(二)责任追究
1.此次在校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班主任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2.若因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到学生毕业或受到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通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及学籍信息核查操作流程
2.****学院学籍信息修改申请表
3.****学院学籍核查情况汇总表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