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级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和主持本院(系)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
二、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本院(系)教学、科研、发展规模、办学形式、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指挥、协调教学工作运行,做好教学各环节组织管理,主持并协同各教研室做好本院(系)教学规范化建设,抓好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室建设、学风建设、教研工作和学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四、组织监督各教研室做好本院(系)日常教学、教研、科研和业务学习工作,包括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制定、修订,考试试卷、学生成绩的审核签字,各类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质量的跟踪与考评等;
五、管理本院(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审查科研项目,鉴定科研成果,评价学术论文,审核本院(系)课程教材、图书资料和其他教学资料。
六、制定教研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听课、集体备课、检查教师教案和讲稿、相互交流教学实践经验等活动。
七、主持学院会议,研究、处理本院(系)专业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召集教研室主任会议,讨论研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九、认真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好专业带头人。
十、关心本院(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育人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协同党支部做好学生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院(系)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加强同校内外联系,积极联系开展校企联合。
十二、负责审定本院(系)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设备的购置计划,并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与实践,明确教学目的,确定教学的基本要求。
十三、组织和指导本院(系)重点专业建设和优质课程建设。
十四、关心本院(系)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同党支部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检查本院(系)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考核、奖惩制度。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