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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通知
日期: 2017-03-16
浏览: 31
来源: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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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近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推荐要求、推选程序和申报要求,组织好各年级“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班级应积极推荐符合标准优秀大学生人选,由学校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名额予以上报。

二、材料报送

本次推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3月2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详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事迹、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XXX事迹材料”,详见附件)和数码照片(证件照1张、生活照5张以内,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2793232872@qq.com(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为“XX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XXX事迹材料”)。

三、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联系方式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792—3058069,手机:136****0588。

    附件1: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2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推荐单位信息推荐学校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座机)EmailQQ详细地址校园官网参选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省份院系专业学历及年级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手机、座机)QQEmail所获省级(含)以上重要奖项(不多于三项)候选人事迹简介(150字)加盖 公章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91年6月”;

2.“民族”不用写“族”,请直接填写民族名称,如“汉”、“畲”、“蒙古”等等;

3.“学历及年级”请按照“X级X学历”格式填写,如“13级本科”、“14级硕士”、“12级博士”;

4. “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省份”不用写“省”,请直接填写省份名称,如“辽宁”“江西”“内蒙”等等,填写学校所在省份,而不是参选人出生省份;

6.推荐学校信息中“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