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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徐文郦等197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来源:0 发表时间:2023-11-20 15:30:30 浏览次数:27617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经各相关教学学院审核上报,校、院两级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长期不在校的197人做拟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4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将对以上学生做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特此公告。

学籍科联系方式:

陈老师:0792-3058320

袁老师:15279877426

附件:

1、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拟退学公示名单

2、公示文件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拟退学公示名单20231120.pdf

公示文件.pdf